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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当前位置:健康之家 >> 寻医问药 >> 查药品 >> 浏览药品 >>  紫杉醇注射液
【药品名称】:紫杉醇注射液
【性状】:注射剂
【规格】:
【成分】:5β,20-环氧-1,2α,4,7β,10β,13α-六羟基紫杉烷-11-烯-9-酮-4,10-二乙酸酯-2-苯甲酸酯-13-[(2’R,3’S)-N-苯甲酰-3-苯基异丝氨酸酯
【功能主治】:
初疗或其后化疗失败的转移性卵巢癌的一线化疗。联合化疗失败或辅助化疗6个月内复发的转移性乳腺癌,一线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,乳腺癌淋巴结阳性术后的辅助治疗......

【用法用量】: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,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,治疗前,6 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,治疗...
【注意事项】:

  1.治疗前应用地塞米松,苯海拉明和H2受体拮抗剂进行预处理;

  2.未稀释的浓缩药液不要接触聚氯乙烯塑料器械或设备,且不能进行静脉滴注;

  3.稀释的药液应储藏在瓶内或塑料袋,采用聚氯乙烯给药设备滴注;

  4.给药期间应注意有无过敏反应及生命特征的变化。


【药品禁忌】:

  1.对聚氧乙基代蓖麻油过敏者;

  2.中性白细胞低于1500/MM者禁用;

  3.孕妇禁用。


【不良反应】:1、过敏反应:发生率为39%,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%。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,表现为支气管痉挛性呼吸困难,荨麻疹和低血压。几乎所有的反应发生在用药后最初的10分钟。   2、骨髓抑制:为主要剂量限制性毒性,表现为中性粒细胞减少,血小板降低少见,一般发生在用药后8~10日。严重中性粒细胞发生率为47%,严重的血小板降低发生率为5%。贫血较常见。   3、神经毒性:周围神经病变发生率为62%,最常见的表现为轻度麻木和感觉异常,严重的神经毒性发生率为6%。   4、心血管毒性:可有低血压和无症状的短
【特殊人群用药】:

儿童注意事项:
 

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:

  孕妇禁用。



老人注意事项:
 

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:药代动力学资料证明顺铂后给予紫杉醇注射液,紫杉醇注射液清除率大约降低30%,骨髓毒性较为严重。  同时应用酮康唑影响紫杉醇注射液的代谢。
【药品贮藏】:

  遮光,密闭25℃以下保存。


【生产企业】:

企业名称:上海创诺制药有限公司

生产地址:上海市南汇区沪南路9125号


【有效期】:

24个月


【批准日期】:2010-06-22
【批准文号】:国药准字H2010329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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